大家好,我是新闻评论员尹武。
据报道,北京的一位孔先生在某连锁烤鱼店消费时,被服务员要求扫码点餐,在关注商家微信公众号时,顾客还必须授权部分个人信息,包括微信昵称、所在地区、手机号等,才可以点餐结账。为此,孔先生到法院起诉餐馆侵权。
一审法院审理后,判决烤鱼店删除收集孔先生的个人信息,并赔偿孔先生两千元,但孔先生的其他诉讼请求被驳回。孔先生不服一审判决又提起上诉。6月19日下午,北京三中院开庭二审此案,将择期宣判。
或许是巧合,或许是由此案引发,中国消费者协会在6月19日发文称,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“反对强制关注公众号”消费监督工作,以避免商家在扫码缴费过程中强制消费者关注商家公众号,过度索取消费者个人信息。
中消协指出,经营者将关注公众号或使用手机APP、小程序作为消费者行使权利或享受服务的前提,并在此过程中获取与服务无关的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,已经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的规定,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、公平交易权,消费者有权拒绝和举报。
社会每前进一步,某些副作用也会跟进一步,所以,越是进步的时代,越要提防人为灾害的发生。特别是技术手段进步,更是一把“双刃剑”。核能的发现,给人类带来了超级高效的能源,同时也带来了能瞬间毁灭人类的“核冬天”。技术手段本无善恶,关键在于使用者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。“紫牛聊斋”曾做过一期“技术不会作恶,作恶的都是人”的内容,就是提醒大家,要防范为了不良企图而滥用技术手段的做法。
目前,扫码支付代替人工服务已成常态,这种本该‘提高效率’‘便捷快速’的消费方式,却因一些商家设置的通过关注公众号来缴费、被迫授权个人信息、日常频繁推送广告等情况,给不少消费者带来困扰。当然,无利不起早,商家为了满足利益的欲望,将经营自由权无限放大。但顾客也有消费自由权,商家的经营自由不能建立在或侵害到顾客的消费自由。
现在,消费领域里的“反对强制关注公众号”,中消协“出手”了。中消协这只“手”也只能管到消费领域,某些其它领域里的“强制关注公众号”现象,难道都是合理合规的吗?又该谁去“出手”管呢?欢迎大家在评论区里留言。
校对 王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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