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 仲
管仲(前719-前645年),姬姓,管氏,名夷吾,字仲,谥敬,春秋时期法家先驱、政治人物。被称为管子、管夷吾、管敬仲,汉族,颍上(今安徽省颍上县)人,周穆王的后代。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军事家、改革家、道家,被誉为“圣人之师”和“华夏文明的保护者”。
管仲少时丧父,老母在堂,生活贫苦,不得不过早地挑起家庭重担,为维持生计,与鲍叔牙合伙经商失败,后从军,到齐国,几经曲折,经鲍叔牙力荐,成为齐国上卿(即宰相),辅佐齐桓公成为春秋时期第一霸主,所以又说“管夷吾举于士”。
管仲在任内大兴改革,富国强兵,重视商业,并因开创国营娼妓制度而曾被中国性服务业供奉为保护神。《战国策》、《国语·齐语》、《史记·管晏列传》、《管子》、《左传》等都有记载他的生活传记,《论语》、北宋苏洵的《管仲论》对管仲的事迹做出了分析和评价。
对管仲的评说
(一)“如其仁,如其仁”——孔子对管仲的评说
生当春秋初年的管仲佐桓公“九合诸侯”,其对周王室的卫护功不可殁;他的尊王攘夷的思想更容易激发起对周代礼仪制度充满温情的圣人——孔子的情感共鸣。从《论语》所载孔子对管仲的评说中,我们不仅看到孔子对管仲的嘉许,也看到了他对管仲的批评。《论语·宪问》载:
子路曰:“桓公杀公子纠,召忽死之,管仲不死。”曰:“未仁乎?”子曰:“桓公丸合诸侯,不以兵车,管仲之力也。如其仁,如其仁。”子贡曰:“管仲非仁者与?桓公杀子纠,不能死,又相之。”子曰:“管仲相桓公,霸诸侯,一匡天下,民到于今受其赐。微管仲,吾其被发左衽矣。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,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?”
孔门师生对管仲的评价是对立的。对立的焦点为管仲是仁还是非仁。据《左传》、《国语》载,齐襄公在位无道,国将乱。于是鲍叔牙奉公子小白即后来的齐桓公奔莒,管仲、召忽奉公子纠奔鲁。后来齐桓公即位并迫使鲁国杀死公子纠,“召忽死之”,而“管仲请囚,鲍叔受之”。回到齐国后,桓公接受鲍叔之谏以管仲为齐相。管仲在齐国变法图强,使齐称霸诸侯。然而他不死公子纠、又相桓公的这段经历,招致了儒家学者们对其褒贬不一的评论。子路认为管仲“忘君事仇,忍心害理,不得为仁也”,子贡认为管仲“不死犹可,相之则已甚矣”,他们都不认可管仲之仁。孔子却从三个方面肯定了管仲,“九合诸侯,不以兵车”,嘉其使民免于战乱;“霸诸侯,一匡天下”,誉其尊王;“微管仲,吾其被发左衽矣”,赞其攘夷。有这三个方面的事功足以称仁。从这儿我们可看出孔子对管仲尊王攘夷之功及爱民思想的认同。
《论语·八佾》载,“子曰:‘管仲之器小哉!’或曰:‘管仲俭乎?’曰:‘管氏有三归,官事不摄,焉得俭? 然则管仲知礼乎?’曰:‘邦君树塞门,管氏亦树塞门。邦君为两君之好,有反坫,管氏亦有反坫。管氏而知礼,孰不知礼?”这段对话反映了孔子对管仲的批评。
首先,孔子批评管仲不俭。“管氏有三归”,是说“管仲自朝而归,其家有三处也。家有三处,则钟鼓帷帐不移而具从可知矣。故足见其奢。”据《礼记-春官》,国君事大,官各有人,大夫则不能具官,常置一官以兼摄众事。而管仲为卿大夫却“官事不摄”,则其不俭可知。其次,孔子批评管仲不知礼。“塞门”、“反坫”都是天子诸侯之制。郑玄曰:“人君别内外于门,树屏以蔽之。反坫,反爵之坫,在两楹之间。若与邻国君为好会,其献酢之礼更酌,酌毕则各反爵于坫上。”管仲以卿大夫之位“塞门”、“反坫”,所以孔子讽其不知礼。最后,孔子认为管仲“器小”。司马迁对此曾解释说,“管仲,世所谓贤臣,然孔子小之。岂以为周道衰微,桓公既贤,而不勉之至王,乃称霸哉?”司马光不同意这种解释,他说:“愚以为周天子存而管仲勉齐桓公以王是教之篡也,此管仲所耻而不为,孔子顾欲其为之邪?......管仲相桓公伯诸侯,禹迹所及冠带所加,未能使之皆率职也,而偃然自以为天下为莫己若也。朱铉而金而反坫而三归,此其器岂不小哉?” 卷九十八春秋初期,周天子的威信还未一落无余,且孔子对周朝的礼乐制度一往情深,“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”, “如有用我者,吾其为东周乎?”“舛故孔子之论未必如司马迁之言,他只不过批评管仲生活不俭,不知礼而已。
然而孔子既许管仲以仁,却又批评他不俭、不知礼,这似乎前后予盾。《论语·颜渊》中孔子曾说,“克己复礼为仁。一曰克己复礼,天下归仁焉。为仁由己,而由人乎哉?”颜渊“问其目”,孔子答曰:“非礼勿视,非礼勿听,非礼勿言,非礼勿动。” “ ‘按照这一说法,为仁者是需要克己复礼的,管仲僭天子、诸侯之礼怎能算得上仁呢。其实,孔子许管仲以仁主要是以事功为标的的。《论语·雍也》中的一段话反映了孔子这一思想,“子贡曰:‘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,何如?可谓仁乎?’子曰:‘何事于仁!必也圣乎!尧舜其犹病诸!”“在孔子看来,那些“博施于民而能济众”的人不仅可称之为“仁”,简直可与“圣”相伯仲。既然管仲“九合诸侯,不以兵车”,攘夷狄使民免于“被发左衽”之难,其“博施于民而能济众”之功足以使其无愧于“如其仁”之誉。正是在这个意义上,孔子许管仲以仁。从这儿我们也可以看出孔子对事功的重视,以及舍人之小疵取人之大功,不以人之小过掩其大善的胸襟。这正是圣人的通达之处。
(二)“五霸者,三‘王之罪人也”—— 《孟子》对管仲的评说
孟子是孔子思想的忠实传播者。对于管仲,他们的态度并不一致。孔子予之以仁,对其事功深加赞许;孟子却认为其“功烈如彼其卑”,对“以力假仁”管仲颇有微词。《孟子·公孙丑上》载:
公孙丑问曰:“夫子当路于齐,管仲晏子之功,可复许乎?”孟子曰:“子诚齐人也,知管仲晏子而已矣。或问乎曾西曰:‘吾子与子路孰贤?’曾西蹴然曰:‘吾先子之所畏也。’曰:‘然则吾子与管仲孰贤?’曾西艴然不悦曰:‘尔何曾比予于管仲?管仲得君,如彼其专也;行乎国政,如彼其久也;功烈,如彼其卑也。尔何曾比予于是?’曰管仲,曾西之所不为也,而子为我愿之乎?”曰:“管仲以其君霸,晏子以其君显,管仲晏子犹不足为与?”曰:“以齐王,由反手也。”
这里,孟子借曾西的话表达了他对管仲功业微薄的鄙夷。孟子认为,管仲执政40余年,不可谓不久;桓公对管仲又很信任,不可谓不专。有这两个条件足以佐桓公王天下,而管仲却仅止于称霸诸侯。管仲霸业与孟子“以齐王,由反手也”的王道相差太远了。所以孟子鄙薄管仲“功烈如彼其卑也”。
王道与霸道是《孟子》中经常讨论的两个问题。孟子尊王道黜霸道,当然会对霸者之佐的管仲加以贬斥。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载,“(注:孟子)曰:‘王之所大欲,可得闻与?’王(注:齐宣王)笑而不言。......曰:‘然则王之所大欲可知已,欲辟土地,朝秦楚,莅中国而抚四夷也。以若所为,求若所欲,犹缘木而求鱼也。’王曰:‘若是其甚与?’曰:‘殆有甚焉!缘木求鱼,虽不得鱼,无后灾。以若所为,求若所欲,尽心力而为之,后必有灾。在孟子看来,齐王“辟土地,朝秦楚,莅中国而抚四夷”就是霸道的表现。他不仅认为行霸道“后必有灾”,对行霸道的方式更是极力反对,“由此观之,君不行仁政而富之,皆弃于孔子者也。况于为之强战。争地以战,杀人盈野;争城以战,杀人盈城,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,罪不容于死。”孟子认为,实行王道是平治天下的最好办法,所谓“仁者无敌”。“今王发政施仁,使天下仁者皆欲立于王之朝,耕者皆欲耕于王之野,商贾皆欲藏于王之市,行旅皆欲出于王之涂,天下之欲疾其君者,皆欲赴诉于王,其若是,孰能御之?” 孟子不仅否定了管仲的霸道,还指出管仲的霸道是“以力假仁” ‘,并不像施行王道者,如尧舜那样是“性之也”,如汤武那样是“身之也”,管仲充其量是在“仁”的掩护下谋取私利而已。“以力假仁者霸”,“以力服人者,非心服也,力不赡也”;而“以德行仁者王”,“以德服人者,中以悦而诚服也”。基于这样的一种观点,管仲的霸业便得不到孟子的认可。
至于管仲为什么仅止于霸而没有王,依据孟子的思想体系,根本原因在于管仲没有在修身上下功夫,只注重了外部的事功而没有加强内心的修养。《孟子·离娄上》说:“天下之本在国,国之本在家,家之本在身。” 管仲有“三归”,又“塞门”、“反坫”,这些早已成了人们批评管仲不注重修身的证据和话柄。身之不修,纵能假仁以力服人、称霸诸侯,终究不能以德行王于天下。孟子把自己的王道理想高高凌驾于现实的霸道之上。他认为“五霸者,三王之罪人也”,对管仲的种种鄙薄,始终是基于这样的一种认识。孟子说:“天子适诸侯曰巡狩,诸侯朝于天子曰述职。春秋耕而补不足,秋省敛而助不给,入其疆,土地辟,田野治,养老尊贤,俊杰在位,则有庆,庆以地。入其疆,土地荒芜,遗老失贤,掊克在位.则有让。一不朝则贬其爵,再不朝则削其地,三不朝则六师移之。是故天子讨而不伐,诸侯伐而不讨。五霸者,搂诸侯以伐诸侯者也。故曰,五霸者,三王之罪人也。” 。三王时期,天子有其德、行其道,外出巡狩,考察政绩,有功者赏,不罪者罚。诸侯一次不朝贬其爵位,再次不朝削其封地,三次不朝就带领军队去变置其君。而五霸是凭借武力,挟持一部分诸侯,征讨另一部分诸侯。所以,霸道是对王道的背离,五霸是三王的罪人。孟子说,“仲尼之徒,无道桓文之事者”,也是对霸者之佐的管仲的一种间接贬斥。
(三)“隆礼尊贤而王,重法爱民而霸”—— 荀子对管仲的评说
作为孔子思想的传人,实现王道、仁政是孟子一生最大的政治理想。孟子生在战国中期,那时的社会形势用孟子自己的话说,就是“圣王不作,诸侯放恣,处士横议”, 诸侯国之间“争地以战;争城以战,杀人盈城”。"在这样一个诸侯异政、百家异说的年代,各个国家都在寻求新的路术以求自身的生存与发展。《史记· 孟苟列传》说:“当是之时,秦用商君,富国强兵;楚、魏用吴起,战胜弱敌;齐威王、宣王用孙子、田忌之徒,而诸侯东面朝齐。天下方务于合纵连横,以攻伐为贤。‘而孟轲乃述唐、虞、三代之德”以游说诸侯,所以被认为“迂远而阔于事情”,孟子的仁政、王道终究未能实现。苟子也是孔子的传人。他生活在战国晚期,历睹战国的混乱淆败、孟子的王道难以实现,所以批判地继承了诸子百家的智慧,把百家的学说融会贯通,并且基于当时由分裂趋向统一的社会现实,重新构架自己的思想学说。在对管仲思想的评价上,孟子批评他的霸术,认为霸术“以力假仁”,霸者是“三王之罪人”;苟子则认为霸道与王道同样值得肯定,“隆礼尊贤而王,重法爱民而霸”,“一天下”可以先霸后王。基于对霸术的认可,《苟子》一书中对管仲思想的评说是扬多而抑少。孟子游齐,齐宣王曾问,“齐桓晋文之事,可得闻乎?”孟子说,“仲尼之徒,无道桓文之事者。” 对此,《苟子》也有类似的记载并对此作出解释。《苟子·仲尼》曰:
仲尼之门人,五尺之竖子言羞称乎五伯。是何也?曰:然。彼诚可羞称也。齐桓,五伯之盛者也,前事则杀兄而争国;内行则姑姊妹之不嫁者七人,闺门之内,般乐奢汰,以齐之分奉之而不足;外事则诈邾,袭莒,并国三十五。其事行也若是其险污淫汰也,彼固曷足称乎大君子之门哉!若是而不亡。乃霸,何也?曰:於乎!夫齐桓公有天下之大节焉,夫孰能亡之?伎然见管仲之能足以托国也,是天下之大知也。安忘其怒,出忘其仇,遂立以为仲父,是天下之大决也。立以为仲父,而贵戚莫之敢妒也;与之高、国之位,而本朝之臣莫之敢恶也;与之书社三百。而富人莫之敢距也。贵贱长少,秩秩焉莫不从桓公而贵敬之,是天下之大节也。诸侯有一节如是,则莫之能亡也;桓公兼此数节者而尽有之,夫又何可亡也?其霸也宜哉!非幸也,数也。然而仲尼之门人,五尺之竖子言羞称乎五伯,是何也?曰:然。彼非本政教也,非致隆高也,非綦文理也,非服人之心也。乡方略,审劳佚,畜积修斗而能颠倒其敌者也。诈心以胜矣。彼以让饰争,依乎仁而蹈利者也,小人之杰也。彼固曷足称乎大君子之门哉!
利用上述材料我们可以得出苟子对管仲总体评价的两点内容:一是苟子对佐桓公为五伯长的管仲事功持肯定态度。齐桓公“险污淫汰”,然“若是而不亡,乃霸,何也?”苟子认为是因为齐桓公有“大知”、“大决”、“大节”,不以私废公,能一托国事于管仲而贵之、信之。这其实也是在激扬管仲在桓公争霸中所起的关键作用。桓公自然是英明的,但如果没有管仲,桓公的“大知”、“大决”、“大节”也就无所附着、不能一骋其志了。《苟子·王霸》说:齐桓公“为五伯长,是亦无他故焉,知一政于管仲也。”《臣道》说:“齐之管仲......可谓功臣矣。”这都是在肯定管仲的事功。二是苟子对管仲未实行王者之道又有一丝惋惜之情。诚然,苟子是肯定了管仲霸业上的成功的。霸者之国虽不是治之极致,但已是“乡方略,审劳佚,畜积修斗而能颠倒其敌者也。”这样的国家已远非他国所能及。然而可惜的是,管仲没有把政治教化作为治国的根本,没有把礼义制度建设得极有条理,只能是“依乎仁而蹈乎利者也”。换句话说,如果管仲能够在霸术的基础上乘霸者之治更进一步,“本政教”、“致隆高”、“綦文理”、“服人之心”,也就是实施礼制,则管仲佐桓公称王天下将为期不远了。
《王制》说,“成侯、嗣公,聚敛计数之君也,未及取民也;子产,取民者也,未及为政也;管仲,为政者也,未及修礼也。故修礼者王,为政者强,取民者安,聚敛者亡。”。苟子在这里指出了一个国家“王”、“强”、“安”、“亡”之间的关系。管仲为政使齐国富强却没有王天下,苟子认为是因为他没有“修礼”;反之,如果管仲“修礼”,则能称王天下。按照苟子理想的政治建设,“为政”本应包含“修礼”。既然管仲“为政’’“未及修礼”,则只能霸而不能王。这是苟子深为其惋惜之处。
《强国》篇有一段苟子使秦的记载,有助于我们进一步加深苟子由霸人王的政治理想及其对管仲的态度。
应侯问孙卿子曰:“入秦何见?”孙卿子曰:“其固塞险,形势便,山林川谷美,天材之利多,是形胜也。入境,观其风俗,其百姓朴,其声乐不流污,其服不挑,甚畏有司而顺,古之民也。及都邑官府,其百吏肃然莫不恭俭、敦敬,忠信而不梏,古之吏也。入其国,观其士大夫,出于其门,入于公门,出于公门,归于其家,无有私事也,不比周,不朋党,倜然莫不明通而公也,古之士大夫也。观其朝廷,其间听决百事不留,恬然如无治者,古之朝也。故四世有胜,非幸也,数也。是所见也。故曰,佚而治,约而详,不烦而功,治之至也,秦类之矣。虽然,则有其勰矣。兼是数具者而尽有之,然而县之以王者之功名,则倜倜然其不及远矣。是何也?则其殆无儒邪!故曰:粹而王,驳而霸。无一焉而亡。此亦秦之所短也。”
秦相范睢问苟子在秦国的观感,苟子从政治、军事、民情风俗以及自然形势等方面作了陈述,认为秦国已经达到“治之至”,具备了一统天下的有利条件,但仍“有其勰”,即有所畏惧。“县之以王者之功名,则倜倜然其不及远矣”,即是说与称王天下的君主的功名相比较,还有一段距离。“则其殆无儒邪!”苟子一语道破,秦国现在缺少的正是儒者之道,也就是儒者所倡导的礼义教化。实施儒者之道就能“粹而王”,没有完全彻底地实施儒者之道就只能霸而难王,即“驳而霸”。这与苟子反复强调的“儒者法先王,隆礼义””、“故与积礼义之君子为之则王,与端诚信全之士为之则霸”正相符合。正如苟子对秦国霸业的肯定一样,对管仲的霸业也是肯定的;又如苟子对未及实施礼义之道的秦国的惋惜一样,对“未及修礼”的管仲也是怀有同样的情感的。
战国末期,各诸侯国长期分裂、混战的局面即将结束。人民也迫切要求统一、安定。苟子顺应这一时代形势,不但游说诸侯宣扬他的“一天下”思想,而且还提出由霸而王的具体的途径。他极力反对妨碍“一天下”的两种极端思想。一是反对专恃武力展开兼并战争。他认为兼并诸侯、统一天下,最根本的方法是争取人心的归附,“故凡得胜者必与人也;凡得人者必与道也。道也者何也?曰:礼让忠信是也。”二是反对认为战争不仁的思想。苟子认为战争的目的在于“禁暴除害”而不是为了争夺。他说:“彼仁者爱人,爱人,故恶人之害之也;义者循理,循理,故恶人之乱之也。彼兵者,所以禁暴除害也,非争夺也。”正是基于这种超越时人的进步思想,他才对管仲及其霸业作出最大限度的肯定,从而跨越了孟子扬王道抑霸道的思想局限。
从学术传承上看,作为先秦的最后一位大儒,苟子自然禀承了儒家的礼的思想,但他又能自觉地批判吸收其它各家之长,其中法家思想对苟子影响极大。苟子对儒法两种思想进行了综合,提出“隆礼至法则国有常” 勰、“治之经,礼与刑”的主张。而我们看一下历史上的齐国,它之所以能在春秋时期一跃而为诸侯长,是因为管仲在齐国进行了内政、外交的改革,秦国之所以在战国中后期成为实力最雄厚的国家,也正是由于商鞅这位法家人物在秦国实施了变法的结果。这样看来,具有法家思想倾向的苟子对王道、霸道一并看重,对同样具有法家倾向的管仲及其霸业多褒扬之辞尽在情理之中。而这一点,正与韩非有相同之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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